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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展览会工商备案说明
一、展览会工商报备必须在租馆协议签定后 30 天内完成。
三、展览会工商备案及投诉信息
1. 展览会备案机关: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
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1289 号
联系电话:62521550
邮政编码:200050
2. 展览会备案、监管、投诉举报联系单位: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虹桥工商所
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虹许路 959 号
联系电话:62615718
邮政编码:201103
四、相关法律法规
> 展览会公安、消防报批送审说明
一、展览会报批材料必须在 25天前提交展馆保安 部审核后,务必 在20天前由主办单位 送达公安消防部门审批。不足 20天 公安消防部门不予受理。
二、主办单位应向公安机关提交的送审材料如下:
1. 展览会批文(4份)①、②
2. 展览会平面图(盖章)(4份)
11. 委托书(盖章)(2份)③、④
12. 租馆合同(1份)
13. 需要向公安部门说明的有关材料(如有必须参展危险物品以及动用明火等)。
14. 展览会期间使用的各类证件样张
备注说明:
① 外地批文,需经上海外经贸委或科委加批。
② 如有台商参展,还需“台商参加上海市展览会备案表”。
③ “委托书”指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的委托证明。
④ 除“主办单位委托书”外,另需提供主办单位的“营业执照”和法人“身份证”复印件。
公安送审受理:长宁公安分局(威宁路201号)
治安支队:闻 平
电话:021-62906290-39565,021-23039565,13501990704
上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保安部
2009年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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